根据《黄龙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黄烟专〔2023〕44号)第八条第二项:“最小市场单元零售点规划办证数量以辖区面积、人口数量、消费需求、现有零售户数量四项因素为主体因素进行测算,采用经济指标、地理位置、交通枢纽等多项标准作为动态变化弹性,动态调整市场单元内办证数量,确保市场办证规划与经济发展动态适应。”的规定,结合《黄龙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运行近一年来的情况,黄龙县卷烟市场发展趋势和拟办证零售户的申请情况,黄龙县烟草专卖局将于11月4日起对市场单元格划分及单元格零售点设置数量上限进行适当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黄龙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市场单元网格表进行公示。
附件:黄龙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市场单元网格表
黄龙县烟草专卖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