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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黄龙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批复

县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准〈黄龙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请示》(黄应急发〔2025〕8号)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是原则同意你局提出的《黄龙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二是你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一岗双责”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源头管控,严格执法检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夯实安全责任,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特此批复。

附件:黄龙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黄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1日

黄龙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能力,规范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为,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营商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等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分类监管、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深化应急管理领域改革发展,全面提升应急管理系统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执法检查力度,坚持分类分级执法、重点企业全覆盖,双随机常态化执法原则,严格落实一家生产经营单位对应一个层级的执法主体,有计划地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发挥有限执法力量的最大执法效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推动延安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编制实施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执法任务、落实执法责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三位一体”执法模式,紧紧围绕重点行业领域、重点环节开展执法检查,严格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遏制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三、工作日测算

本年度编入县应急管理局监督检查计划的执法人员共9人。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目前在编在岗共计9人,执法人数占在册人数的100%。现将本部门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及非执法工作日测算如下:

2025年全年365天,共52周,公休日为104天,国家法定节假日为13天,法定工作日为248天。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具备执法资格并直接从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数量。全年总法定工作日为2232天,非执法工作日为1422天,其他执法工作日为720天,执法检查工作日为90天。

四、执法程序

(一)执法准备

1.了解企业地理位置、生产经营规模、安全状况及相关人员联系方式等,对再次检查的,应当事先查阅上次检查档案资料。

2.有针对性地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明确执法检查方式及内容等。

3.准备执法证件及执法记录仪、“互联网+执法”终端等设备。

4.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及执法文书等,联系对接相关专家。

(二)现场执法、处置和处罚

1.执法人员要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按照“三位一体”执法模式,依据现场检查方案,查阅相关资料,开展现场执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询问核实,并做好相应记录。

2.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企业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企业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3.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4.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行政处罚程序。

(三)归档

执法工作结束后,应当将执法文书、影像等资料一并归档。

五、相关要求

(一)落实执法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推行“执法+专家”“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全面规范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应急厅函〔2019〕538号)要求,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程序合法,事实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对发现的违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并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切实提高执法效能。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打到疼处”,增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震慑力。

(二)推进“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积极运用应急部“互联网+执法”系统开展执法,进一步完善执法文书、现场执法动态信息、执法案卷等要素数据库,加快推进执法程序网络化、活动流程化、卷宗电子化、质量标准化建设。承办人员应当将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记录、现场处理文书一并归档;对于立案调查后,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应当将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处罚落实情况等相关文书一并归档,承办人员要整理并完成执法卷宗。

(三)严格执法纪律。执法人员必须严格依法行政,推进公平公正公开执法,既要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展示执法刚性,又要强化指导服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体现执法温度。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守廉政底线,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努力维护好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权威,自觉树立应急管理的良好形象,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附表:1.2025年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日测算汇总表

   2.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黄龙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