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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草案】黄龙县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方案(讨论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中办发〔2020〕30号)和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陕办发〔2021〕5号)及中共延安市委办公室、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方案》(延市办字〔2021〕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通过开展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现代企业制度更加成熟,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不断优化,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基本形成,国有企业发展质量效益稳步提升,切实发挥县属国有企业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

1.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干果公司、产投公司要逐步健全企业党组织。(县委组织部、县经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局,县属各国有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坚持把提高国有企业效益、增强国有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前置程序,坚持国企“一把手”、“一岗双责”制度。积极推动党建责任制和生产经营责任制有效联动。找准县属国有企业党组织服务生产经营、联系职工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着力点,切实发挥好企业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研究制定《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尤其要做好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实践的县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县委组织部、县经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局,县属各国有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2021年拟出台《黄龙县县属国有企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健全党管干部、党管人才、选贤任能制度,建立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企业专业管理人才成长规律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市场化选拔、考核和激励机制;推进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交流,加大优秀年轻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培养选拔力度。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重点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县委组织部、县经发局、县人社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县属各国有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4.落实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2021年落实国有企业党组织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工作,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严格执行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权责划分等要求,实现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统一。(县委组织部、县经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局,县属各国有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5.保障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2021年要加大考核力度,强化县属国有企业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作用,深化县属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对现任经理层成员全面推行任期制管理,签订业绩合同,严格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评定个人年度管理成效;后期计划对经理层成员实行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决定其聘任或解聘;加快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县委组织部、县经发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县属各国有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6.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我县国有经济主要分布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农副产品种植及加工经营、文化旅游、餐饮、水务、环保等传统行业,按照《黄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推进现有传统产业向现代服务业、特色农业、应急产业、基础性公共性等行业领域集中,到“十四五”末形成具有黄龙特色的国有经济布局。(县经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农业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县属各国有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7.夯实基础管理工作。2021年做好县属国有企业现代化经营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商业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实现企业管理能力达到行业或县内先进水平,引导县属国有企业及其子公司做好公司章程修订完善工作。出台《县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责任追究试行办法》,指导企业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建立违规经营责任追究长效机制。大力推动县属国有企业开放合作,秉承“走出去、请进来”原则,积极主动与中、省、市属国企及民营企业深度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协同发展。2021年全面完成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实现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常态化。(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经发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县属各国有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积极稳妥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

8.分层分类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从2021年起县属国有企业设立商业类子公司,首选体制为混合所有制公司。按照“三因三宜三不”的原则,分层分类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县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实践,有序推进具备条件的公益类国企投资主体多元化。设立混合所有制企业改革基金,规范混合所有制企业股权结构,稳慎开展员工持股。(县经发局、县财政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县属各国有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立市场化经营机制

9.强化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企业生产经营营造宽松环境。全面增强企业市场意识、牢固树立市场理念,进一步淡化行政色彩和行政级别。用市场化方式高效配置资源、科学组织生产销售,县干果公司、产投公司要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进一步挖掘市场潜力,打响农副产品品牌效应,提高市场份额,实现效益最大化,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强化国有企业财务刚性约束,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县经发局、县审批局、县财政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县属各国有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全面推进用工市场化。按照计划出台的《黄龙县县属国有企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各县属国有企业要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市场化招聘制度,实行有利于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核心骨干人才的政策。深入推行国企分级分类公开招聘、加快建立和实施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关键、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大力推行员工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等制度,到2022年末,县属国有企业全面推行。(县经发局、县人社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县属各国有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11.进一步规范补偿机制。将承担或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公益类县属国有企业的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相分离,独立核算、分类考核,依法公开面向县属国有企业补贴的目标、措施、标准、范围、时限等信息,建立科学合理、稳定可靠、公开透明的补偿机制。(县经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文旅局等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12.聚焦管资本,深化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2021年拟出台《黄龙县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县经发局根据县政府授权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负有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等职责,围绕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和维护资本安全等重点,监管运营国有资本。探索有别于公共管理部门、符合国资监管机构职责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到2022年基本形成科学系统、精简高效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系。(县经发局、县财政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县属各国有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13.突出国有资本监管重点。2021年根据市级《国资国企实时在线监管实施方案》,争取建成在线监管平台,推进信息化与监管业务深度融合。参照《市属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市属国有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办法》,修订完善我县县属国有企业相关财务制度,计划出台《县属国有企业产权管理操作指引》《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确权登记管理办法》《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严格实施投资负面清单管理,全面规范国有企业财务、产权、投资管理行为。(县经发局、县财政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县属各国有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14.优化以管资本为主的考核评价体系。2021年修订完善县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不同功能定位、行业领域、发展阶段的国有企业实行分类核算、分类考核,突出“两利”(净利润、利润总额)、“四率”(营业收入利润率、资产负债率、研发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等指标,强化质量效益。健全“一企一策”差异化考核指标体系,统筹考虑国有企业承担的经济、政治、社会责任。县属国有企业要认真参照考核评价制度,层层落实下达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年度工作。(县委组织部、县经发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县属各国有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强化监督与责任追究。统筹发挥党内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人大常委会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作用,提高监督效能。建立健全县属国有企业内部监督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推行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重要业务、重大事项、关键环节的监督,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推动党组织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加强对县属国有企业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集中、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县属国有企业的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加大国有企业反腐败力度,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县人大常委会、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经发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县属各国有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健全完善国有企业监管队伍,加强专业化管理力量。根据县属国有企业独特的经济定位和综合监管专业化强的特征,2021年拟成立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中心,科级建制,配备企业财务管理、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综合管理等专业人员,开展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经发局等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7.防范化解重大风险。2021年建立健全投资过程风险管控体系,规范国有企业投资决策管理。分类管控国有企业负债规模,建立“一企一策”负债预警机制,实行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重管控,到2022年末,县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控制在70%左右,企业风险可控,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加强对资金占用规模大、回收期长的业务管理,确保现金流安全。落实国有企业安全环保主体责任,完善国有企业安全环保风险防控机制。(县经发局、县财政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县属各国有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县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督促,统筹协调解决国资国企改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县级有关部门及县属国有企业,要把深化国企改革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加强深化国企改革的组织领导,制定落实国企改革的总体方案,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县属国有企业要制定本企业国企改革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表、路线图,切实抓好任务落地落实,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县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县属各国有企业负责)

(二)夯实工作责任。县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职责,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积极支持国企改革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县属国有企业是国企改革主体,党支部书记、总经理是第一责任人,每半年要向县经发局报送改革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推进措施及工作建议,对确定时间节点的重点改革任务实施挂图作战,定人、定时、定责,按照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县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县属各国有企业负责)

(三)加强工作指导。县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和协同配合,积极协调解决国资国企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共性政策难题,推动完善国有企业重整组合、企业改制、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涉及的资产定价、土地处置等政策。(县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四)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实时在线的实施方案督促督办系统,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每年开展一次考核评估验收,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要进行约谈、通报或问责。要将实施方案落实情况、改革是否符合已出台政策规定纳入党委巡察范围,并将其作为对部门和县属国有企业进行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五)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类媒体宣传国资国企改革方针政策、优秀成果。加强舆情分析研判,超前谋划、主动引导、有效应对,形成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国资国企改革的广泛共识。及时总结改革经验,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典型案例和经验模式,推动全县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县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