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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黄龙县旅居养老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黄龙县旅居养老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黄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7日

黄龙县旅居养老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促进旅居养老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推进旅居养老健康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陕民发〔2024〕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黄龙县旅居养老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

一、背景与意义

黄龙县区域面积2752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87%,林草覆盖率高达92%,空气负氧离子含量可达到18000个/立方厘米,是一片原生态、纯天然的净土,素有“天然氧吧”和“黄土高原上的香格里拉”之称。黄龙南眺关中天水经济区核心地带,距省会西安200公里,北靠陕北油煤气能源化工基地,距圣地延安190公里。已通车的青兰高速、黄蒲高速和延黄高速,即将建成通车的韩黄高速,将黄龙纳入陕北、关中、晋西“两小时经济圈”,地缘优势和区位优势明显。近年来,我县紧紧围绕旅游产业带,构建了以康养度假为主线,科普研学、休闲体育、绿色培训为支撑的全域旅游格局。荣获“全国体育旅游精品目的地”“陕西省旅游示范县”“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等荣誉称号。拥有澽水源省级旅游度假区、黄龙山国家AAAA级景区,无量山、瓦子街战役烈士陵园、印象圪崂、田园苜渠、偏石旅游度假村、黄龙渔业休闲小镇、树顶漫步7个国家AAA级景区以及蔡家川森林康养基地、石门峡漂流等特色景区,依托现有的旅游资源优势,为能有效满足社会持续增长的旅居养老消费需求,更好地拉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县将大力推进旅居养老创建工作,打造面向全省健康养老目的地。

二、总体目标

以开展旅居养老示范县创建工作为抓手,坚持系统谋划,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旅居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机制,整合要素资源,扩大有效服务供给,统筹推进县域旅居养老服务工作,到2025年8月底,建成2个具有一定规模和特色的旅居养老示范基地,形成一套完善的旅居养老服务标准和管理体系,示范带动全县旅居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陕西省旅居养老示范县(区)创建标准》要求,按照旅游业吃、住、行、游、购五大要素需求,相关部门要加大旅居养老景区、民宿等基础设施适老化改造力度,开设老年人绿色通道,完善景区、酒店、餐饮等场所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停车位设施,增加长椅、亭、廊等旅游基础休憩设施投放量,设立方便老年人阅读的信息标识牌,确保能够满足不同老人的需求。

(二)推进服务体系建设

1.针对旅居养老人群制定完善的服务标准及评估指标,明确各项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要求,并定期进行评估。

2.加大旅居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建立一支专业化的人才团队,包括老年护理、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方面的工作人员,为老人提供专业的服务。开展服务从业人员岗前突发事件培训,定期组织一线服务人员进行常见的急救措施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3.建立旅居养老服务信息化管理系统,集中收集和发布各类养老服务信息。推进旅居养老机构与第三方服务平台的融合,平台可提供旅居养老机构基础信息、服务项目、价格信息等,方便老年人选择合适的居住机构。

4.加强与旅行社、在线旅游平台等机构的合作,拓宽市场推广渠道。结合不同地域特色,在满足适老化的前提下,设计出不同元素的旅游线路,实现差异化供给。鼓励旅居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提供更加优质的旅居产品和服务。

5.引导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力量参与示范县创建工作,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旅居养老服务体系。

(三)整合旅游资源

1.依托休闲旅游、生态农业基础,用好生态山水、红色文化、地方特色食品、森林康养、休闲垂钓等资源,发展以体验田园农事、品尝特色美食、亲近大自然为主的田园型旅居养老,为中低龄老人打造休闲旅游和农事体验项目,如徒步、垂钓、采摘、野炊等休闲游憩类特色养老项目;为身体欠佳的高龄老人提供避暑、观光、康养旅游等特色体验项目。组织丰富多彩的养老活动项目,如文化娱乐活动、健康养生讲座、手工艺制作、户外旅游等,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

2.促进旅居养老与医疗康复融合发展。探索医疗机构与旅居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建立景区、酒店、民宿与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作关系,签订旅居老人就医绿色通道协议,探索开展上门诊疗服务,确保旅居老年人能够获得及时、便捷的医疗服务。

(四)保障政策支持

1.通过老博会、旅博会等平台吸引优质养老服务企业来我县投资养老产业,共同开发旅居养老消费市场,带动养老产业发展,相关部门要在土地供应、税费减免、金融信贷、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方面给予同城待遇。

2.对已通过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旅居养老服务机构,相关部门要在建设运营、水、电、气、暖等方面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

3.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构,健全投诉举报机制,设立流动执法服务点,规范旅居养老消费市场,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加强旅居安全保障工作,完善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四、实施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3月5日前):制定《黄龙县旅居养老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成立综合协调管理机构,明确部门职责,建立领导推进工作机制,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二)建设推进阶段(3月6日—6月20日):各有关部门扎实开展创建工作,落实各项措施,全面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建立完善督导检查制度,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并协调处理。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评,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三)评估验收阶段(6月21日—8月31日):对照创建标准及创建情况撰写自评报告,完善创建工作相关资料并整理归档,准备迎接省级联合考评组评估验收。

(四)巩固提升阶段(9月):进一步总结提炼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特色创新、务实管用的经验做法,并做好宣传推广。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黄龙县旅居养老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旅居养老示范县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要按照示范县创建工作主要内容落实配套资金,保障示范县工作所需经费。各部门要加大扶持力度,对相关企业提供必要的支持,推动旅居养老土地供给、税收优惠、人才培养等相关政策支持。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对旅居养老示范县创建工作相应的政策和进度进行宣传解读,及时总结和推广创新举措、成功做法、先进事迹,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强化监督考核。将示范县创建工作纳入考核,建立考核督查机制,定期对各部门旅居养老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严肃通报问责。

附件:黄龙县旅居养老示范县创建任务分工

黄龙县旅居养老示范县创建任务分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