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其他 / 乡镇部门文件 / 正文

黄龙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规范和加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2〕11号)、《延安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幼儿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延市教招〔2022〕10号)和《延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延市教招〔2022〕1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022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执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园)”的总体目标,健全科学、明细、便利的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入学制度,规范招生入学(园)行为,提高教育管理水平,减轻群众负担,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我县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双创”达标,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实行免试入学(园)规定,不得采取考试、测试、面谈等形式组织招生入学(园)工作,采取“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的登记方式就近入学(园)。户籍与居住地不在黄龙辖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教科体局教育股登记,在学位许可的前提下有序派位入学(园)。各中小学、幼儿园不得私自招收辖区外的学生。

(二)坚持招生计划管理。严格按照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和班额规定,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幼儿园小班每班不超过25人,中班每班不超过30人,大班每班不超过35人;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

(三)坚持控辍保学。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范围、程序等,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确保入学入园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学区划分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园)”的目标要求,依据户籍和居住地,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划片招生范围如下:

(一)初中。黄龙县初级中学招生范围为除白马滩镇外六个乡镇;白马滩镇初级中学招生范围为白马滩镇。

(二)小学。黄龙县中心小学招生范围为县审计局丁字路口以西石堡镇辖区;黄龙县第二小学招生范围为县审计局丁字路口以东石堡镇辖区、崾崄乡;界头庙中心小学招生范围为界头庙镇(不包含范家卓子社区);范家卓子中心小学招生范围为范家卓子社区;其余乡镇中心小学的招生范围为本乡镇辖区内。

(三)幼儿园。黄龙县幼儿园招生范围为城区西十字路口以东、审计局丁字路口以西;石堡幼儿园招生范围为县审计局丁字路口以东石堡镇辖区;麻地湾幼儿园招生范围为渭清线以西石堡镇辖区、麻地湾小区以及崾崄乡辖区;各乡镇幼儿园招生范围为本辖区适龄幼儿。

四、入学对象

小学入学对象为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按照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任何学校不得接纳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初中为2021年小学毕业学生;幼儿园入园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3周岁的儿童。

五、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对于外地户籍,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落实以居住地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对于残疾特殊少年儿童,依托黄龙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针对其身体状况、接受教育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基本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并提出教育安置建议,分别采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送教上门等办法,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有突出表现的一线医护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校(园)要高度重视招生入学入园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措施,规范招生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各校(园)长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加强协调配合,严格执行政策纪律,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入学入园工作机制。

(二)强化学籍管理。各校(园)要强化电子学籍系统管理,务必于10月15日前完成幼儿园、小学新生学籍注册和初中新生学籍接续,严格执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大力宣传引导。各校(园)要围绕政策制订实施的具体办法,利用微信平台、告家长书、宣传海报、家长会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和宣传,畅通招生入学入园咨询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引导家长理性选择合适的学校、幼儿园就读。

(四)严肃招生纪律。各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和有关规定,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五)加强监督检查。教科体局将成立专门的督查组,对全县招生入学入园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不按规定组织招生入学的学校、幼儿园及校(园)长,一经查实,将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责任,并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

黄龙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