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对社区工厂等有关情况调查摸底的通知》要求,2022年5月底,县人社局组织专人深入到实地,认真检查核实了近年来各社区工厂和就业帮扶基地运行情况。检查中发现,我县目前现存的8家社区工厂和6家就业帮扶基地整体运行良好,少数已不能发挥作用,如:黄龙县建国核桃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运营情况不符合社区工厂标准;黄龙县原生态绿色产品开发责任有限公司、黄龙县民丰家庭农场近半年未开展实质性业务。依据相关规定,结合3月份检查验收情况,经2022年6月1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取消以上3家经营主体相关命名称号,具体如下:
黄龙县建国核桃农民专业合作社,认定时间:2020年10月,认定类别:社区工厂;
黄龙县原生态绿色产品开发责任有限公司,认定时间:2020年10月,认定类别:社区工厂;
黄龙县民丰家庭农场,认定时间:2020年10月,认定类别:就业帮扶基地(原就业扶贫基地)。
黄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