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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石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堡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驻镇站所:

《石堡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黄龙县石堡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2日

石堡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和《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根据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从即日起在全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全面管控并彻底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全面完善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机制;推动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显著提高,镇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显著提升,带动各村和有关驻镇站所责任落实到位,实现风险有效防控、事故有效遏制,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总体目标。

二、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各村、各有关站所要突出主要负责人“领头雁”的作用发挥,压实“关键少数”的隐患排查整治责任,综合运用政策、司法、行政及经济等举措,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

(二)夯实有关驻镇站所监管责任。

安全监管责任是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城关派出所、城区中队、司法所、市场监管所、电管所等驻镇站所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各类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有效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三)压紧压实各村主体责任。

各村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底线思维,落实好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支部书记、第一书记要带头抓、带头干,扎实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及时向镇政府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镇党委政府将把排查整治开展情况作为2023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作为村两委领导班子和第一书记政绩考核内容,对存在安全检查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地方,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三、阶段安排

从2023年5月至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20235月中旬前)。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市安委会、县安委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要求,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石堡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专题动员部署专项行动。各村、各有关驻镇站所要对标中省市县镇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和要求,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全面组织实施。各村和驻镇站所要通过广播、大喇叭、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专项行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监督检查(20235月中旬至8月底)。各村、各有关驻镇站所、各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查找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挂账销号。各村、各驻镇站所要通过驻点帮扶及监督检查等形式,指导企业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水平,鼓励企业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三)部门精准执法(20239月份)。各村、各有关驻镇站所要制定执法工作方案,成立专项督导检查组,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要加大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强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四)总结提高(202310月上旬至12月底)。各村、各驻镇站所、各企业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通过制作专栏、召开现场会等方式,在更大范围内宣传典型、实践典型、用好典型。对已经建立起的工作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形成长效机制,并抓好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开展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行动,是应对当前严峻安全形势的有力举措,也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村社区、驻镇站所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立即行动起来,紧紧围绕“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下功夫,精心组织实施,以最严格措施、最严谨作风、最严肃问责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行动。镇政府设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加强全镇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站,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全镇专项行动,跟踪督办重点工作。

(三)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区、有关驻镇站所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合力推动专项行动工作深入开展。专项行动要奔着“重大事故隐患”去,针对长期存在、反复产生的事故隐患和风险,建立重点风险联合管控和难点隐患联合治理机制,实现排查一批,治理一批,管控一批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