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股、室、所、执法大队: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的工作部署,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人群,聚焦市场主体、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难点、堵点问题,加大执法力度,查办一批重点案件,严惩一批违法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提高法律震慑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以查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为重点,为数字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把握网络经济发展新趋势,加大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力度,净化网络环境,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促进技术创新进步。
一是重点查处网络直播虚假宣传行为。查处直播带货中利用水军“刷弹幕”“刷好评”“刷点赞”“刷关注度”“刷交易量”等方式,营造虚假人气或者虚构成交量等行为。查处通过虚构剧情、演绎话题等方式,对商品功能、功效等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二是重点查处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利用关键词联想、设置虚假操作选项等方式,设置指向自身产品或者服务的链接,欺骗或者误导用户点击的行为。查处非法获取、使用其他经营者合法持有的商业数据,扰乱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
三是重点查处刷单炒信行为。查处通过网络红人、知名博主分享虚假消费体验、发布“精致好评”或同质化好评等,制造虚假口碑、诱导消费的行为。严查组织刷单炒信、数据注水等对交易信息、用户评价虚假宣传的帮助行为。依法打击以返现、红包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指定评价、点赞、定向投票等行为。
责任部门:各所、消费者权益保护与网络交易监管股、执法大队。
(二)以规范民生领域营销行为为重点,全面促进消费提质升级。
顺应各类新型消费发展趋势,聚焦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消费信心,为扩大和恢复消费营造良好环境。
一是加强对新型商业营销行为监管。严查将“消”字号产品作为药品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的行为,以“基因检测”等新技术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查处利用各类会议、义诊等方式,推销“保健”、投资理财、养老服务等产品的行为,对近视防控产品、儿童化妆品等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查处财商教育机构虚构讲师资历、夸大投资收益等虚假宣传行为,冒牌消防培训机构假借授课名义兜售消防产品的行为。查处互联网销售危化品、各类论坛活动(包括论坛、峰会、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中涉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是打击商业贿赂违法行为。对医药购销、医疗设备采购、装饰装修、餐饮旅游等重点行业商业贿赂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紧盯研发、生产、销售、流通等关键环节,查处通过贿赂手段谋取竞争优势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借科室宣讲会等名义,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给付利益、维护关系的行为。严查假借捐赠、科研 合作、试验推广等形式捆绑销售药品耗材、实施商业贿赂等行为。
三是规范有奖促销行为。查处有奖销售活动中信息公示不明确的行为,查处谎称有奖、虚构中奖名单等虚假有奖销售行为,查处抽奖式有奖销售奖项超过法定限额的行为。对利用有奖销售形式诱导消费等影响消费者理性决策的营销行为,加大规范力度。
责任部门:各所、消费者权益保护与网络交易监管股、食品股、药械保化股、执法大队
(三)以保护企业品牌和信誉为重点,促进商品和要素高效流通。
聚焦商业秘密、品牌标识、商业信誉等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保护,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促进公平竞争,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和质量,推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一是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加大对科技型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围绕高新技术、制造业等重点行业,关注涉密区域管理和信息传输等重点环节,查处通 过盗窃、电子入侵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行为,查处通过频繁跳槽、设立同类型公司、售卖数据等不正当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行为。
二是加强商业标志保护。保护知名企业、名优产品的名称、字号等标识,严查蹭流量、搭便车等仿冒混淆行为。打击在农村、 城乡接合部等地区生产、销售仿冒混淆涉农产品行为。查处仿冒应用软件图标、网站页面设计、网络游戏角色名称和虚拟人物形象等,误导消费者的新型混淆行为。
三是加强企业商业信誉保护。保护企业的商品声誉、商业信誉,查处利用“黑公关”炮制、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的行为。查处通过第三方测评机构开展虚假评测等方式,故意抹黑、打压竞争对手的行为。查处故意传播他人编造的不实信息,实施商业诋毁的行为。
责任部门:各所、稽查股、知识产权保护股、执法大队
三、工作要求
各所要深刻认识专项执法行动的重要意义,从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大局出发,统筹把握监管执法和促进发展,强化责任担当、抓好工作落实,不断拓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深度和广度,提升市场竞争整体质量和水平。
(一)统一部署,形成执法合力。通过统一部署、挂牌督办、指定管辖、交办等工作机制,加强对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疑难复杂等重大案件的指导。各相关股、室、所和执法大队要及时协调和解决执法办案中遇到的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挥执法协作机制优势,加强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联合执法,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二)坚持创新,构建长效机制。加强与其他部门信息沟通,依托第三方对网络直播带货中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违法行为开展监测,及时发现案件线索,提升监管执法精准性、有效性。坚持以监管促进规范、促进整改,以规范保护创新、保护发展,及时总结执法经验,丰富政策工具箱、强化制度保障。
(三)注重宣传,提升行动效果。及时总结宣传执法成效,加大法律解读力度,提高政策传播质量。结合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30周年重要时间节点,多形式、多维度宣传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执法实践、规则完善、领域创新、宏观效应等,着力凝聚社会共识、提升社会影响。
各所、大队要加强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从 2023 年 5月至 12 月,每月 13日前将专项执法行动统计数据报送稽查股,同时报送典型案件的处罚决定书等信息,11月底前上报工作总结。
黄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