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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全面加强各学段招生入学管理工作,根据《陕西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陕教基一办〔2024〕10号)《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4〕11号)和《延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延市教招〔2024〕17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入园行为,促进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现就做好我县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严格遵守招生入学规定,按照学区划分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二)坚持计划管理。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办学(园)规模,制定招生计划,幼儿园小班每班不超过25人,中班每班不超过30人,大班每班不超过35人;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高中、职中每班不超过50人。

(三)坚持阳光招生。落实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关联的“捐资助学款”“共建费”等;严禁以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不得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

(四)坚持控辍保学。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

二、幼儿园入园

(一)招生对象

202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黄龙县户籍适龄幼儿、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幼儿。

(二)学区划分

黄龙县幼儿园招生范围为城区西十字路口以东、审计局丁字路口以西;石堡幼儿园招生范围为县审计局丁字路口以东石堡镇辖区;麻地湾幼儿园招生范围为渭清线以西石堡镇辖区、麻地湾小区以及崾崄乡辖区;各乡镇幼儿园招生范围为本辖区适龄幼儿。

(三)登记入园

幼儿园入园前须接受信息审核。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幼儿园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公办幼儿园一般采取“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登记方式入园。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幼儿园政策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招生,招生简章需在县教科体局备案。

城区学校按照黄龙县石堡镇户籍幼儿(第一类)、黄龙县非石堡镇户籍且其法定监护人在县城有住房的幼儿(第二类)、随迁子女(第三类)等三类学生入学顺序,根据登记入园人数和学位供给等情况进行安置或统筹派位。

第一类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7月10日到所在学区幼儿园进行登记,第二类、第三类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7月11日到所在学区幼儿园进行登记,申请城区幼儿园的第一类、第二类须填写《黄龙县城区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附件1),第三类须填写《黄龙县随迁子女入学入园信息审核登记表》(附件3),以上三类均须提供“审核登记表”上注明的证明材料,申请其它乡镇幼儿园的不用填写。由幼儿园分类填写《黄龙县2024年新生入学入园登记花名册》(附件2)《黄龙县2024年随迁子女入学信息统计表》(附件4),审核通过后,于7月13日前下发入园通知书至家长手中。

三、小学入学

(一)招生对象

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黄龙县户籍适龄儿童、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填写《黄龙县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附件5),在招生入学信息审核期间,向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政府批准,报县教科体局备案。

(二)学区划分

黄龙县中心小学招生范围为县审计局丁字路口以西石堡镇辖区和在石堡镇有固定住所的崾崄乡户籍;黄龙县第二小学招生范围为县审计局丁字路口以东石堡镇和崾崄乡辖区;界头庙中心小学招生范围为界头庙镇(不包含范家卓子社区)辖区;范家卓子中心小学招生范围为范家卓子社区;其余乡镇中心小学的招生范围为本乡镇辖区。

(三)登记入学

小学入学前须接受信息审核。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小学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一般采取“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登记方式入学。

城区学校按照黄龙县石堡镇户籍学生(第一类)、黄龙县非石堡镇户籍且其法定监护人在县城有住房的学生(第二类)、随迁子女(第三类)等三类学生入学顺序,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位供给等情况进行安置或统筹派位。

第一类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7月10日到所在学区小学进行登记,第二类、第三类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7月11日到所在学区小学进行登记。申请城区小学的第一类、第二类须填写《黄龙县城区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附件1),第三类须填写《黄龙县随迁子女入学入园信息审核登记表》(附件3)。以上三类均须提供“审核登记表”上注明的证明材料,申请其它乡镇小学的不用填写。由小学分类填写《黄龙县2024年新生入学入园登记花名册》(附件2)、《黄龙县2024年随迁子女入学信息统计表》(附件4),审核通过后,于7月13日前下发入学通知书至家长手中。

四、初中入学

(一)招生对象

具有黄龙县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二)学区划分

黄龙县初级中学招生范围为除白马滩镇外六个乡镇辖区;白马滩镇初级中学招生范围为白马滩镇辖区。

(三)信息审核

按照有黄龙县学籍小学毕业生、有黄龙县户籍且无黄龙县学籍的小学毕业生、随迁子女等三类学生入学顺序,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位供给等情况进行安置或统筹派位。

具有黄龙县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由初中按学区划分填写《黄龙县2024年新生入学入园登记花名册》(附件2),直接发放入学通知书至学生手中。具有黄龙县户籍、无黄龙县学籍的小学毕业生须填写《黄龙县城区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附件1),并提供《审核登记表》上注明的证明材料,于7月11日至学区学校审核资料;无黄龙县学籍、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须填写《黄龙县随迁子女入学入园信息审核登记表》(附件3),并提供《审核登记表》上注明的证明材料于7月11日至学区学校审核资料;由学校分类填写《黄龙县2024年新生入学入园登记花名册》(附件2)《黄龙县2024年随迁子女入学信息统计表》(附件4),审核通过后,由学校于7月13日前下发入学通知书。

五、高中、职中入学

根据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高中入学对象为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下发的《2024年延安市普通高中录取新生名单》内的初中毕业学生。职中入学对象为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下发的《2024年延安市职业中学录取新生名单》内的初中毕业生或符合相关政策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待市局录取新生名单下发后,由黄龙县中学、黄龙县职业教育中心及时将入学通知书发至学生手中。

六、特殊群体入学

(一)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入学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非我县户籍,父母在我县居住、就业,申请在我县接受义务教育的随迁子女,按照入学要求提供资料,前往对应学区的幼儿园、学校进行审核、登记,由学校(幼儿园)填写《黄龙县2024年随迁子女入学信息统计表》(附件4),县教科体局复审合格后,依据学位情况进行派位。各校(园)要实行统一管理、混合编班、阳光分班,不得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班级。

(二)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根据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其他群体入学。县域内移民搬迁户,在迁入地就近学校登记入学。切实保障孤儿、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入学。

七、有关要求

(一)明确工作机制。县教科体局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科体局教育股,具体负责招生方案制定、学区划分、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学籍管理、监督检查和信访舆情处置等工作,统筹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有效保障学位供给。各校(园)要高度重视招生入学入园工作,认真做好登记、审核、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工作。

(二)规范招生行为。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十项严禁”纪律及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落实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县教科体局将加强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检查,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对顶风违纪的学校及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从严查处追责。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公布咨询电话和办公地址,认真解答政策、协调问题、回应群众诉求。

(三)强化学籍管理。各校(园)要强化电子学籍系统管理,务必于10月15日前完成幼儿园、小学新生学籍注册和初中新生学籍接续,高中、职中按照全市安排及时建好新生学籍,严格落实“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各小学、幼儿园要依据学籍系统做好毕业生动向监测,确保学籍系统内的学生人人有去向,不能有失学、辍学现象。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以班级为单位召开家长会,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告家长书、短视频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招生政策、招生流程和特殊群体入学政策的宣传,展示学校办学成果及办学理念、师资水平、办学特色,尤其要向学生及家长宣传延安中学、延安市实验中学、延安市新区高级中学面向全市初中定向招生相关政策,缓解家长焦虑,稳控优质生源。

各中小学、幼儿园请将负责招生的分管副校(园)长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姓名、电话、职务等信息于7月3日下班前报送至教育股邮箱hlxjktjjyg@163.com。

附件:1.黄龙县城区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doc

2.黄龙县2024年新生入学入园登记花名册.doc

3.黄龙县随迁子女入学入园信息审核登记表.doc

4.黄龙县2024年随迁子女入学信息统计表.doc

5.黄龙县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doc

黄龙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