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黄龙县工程建设项目开工许可“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黄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30日
黄龙县工程建设项目开工许可“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巩固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方案》(陕政办函〔2022〕175号),按照《延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开工许可“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延政办发〔2023〕8号)要求,结合全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政务服务的重要指示和来陕回延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拿地即开工”改革成果基础上,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让建设项目“开工那些事”变为“开工一件事”,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感和获得感,助推项目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从项目建设单位实际需求出发,聚焦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一系列审批手续,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开工许可“一次办”,实现企业办事多次向一次转变,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坚持系统集成。优化办理流程,将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阶段的多个相关联“单项事”合理归集、同步办理,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开工许可“一件事一次办”。
坚持协同高效。强化部门之间业务协同、系统联通和数据共享,实现企业一次申请,审批部门集中审查合格后,同步核发相关许可证书和批复,实现多个事项“一次申请、一套材料、一次办理”。
坚持联动配合。强化审管联动,进一步明确审批与监管部门权责界限,健全联动机制,加强信息推送,形成联动配合、无缝衔接的审管联动格局。
三、实施范围
黄龙县范围内社会投资一般工业厂房和房屋建筑类项目等工程(不包括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及其他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和储存等特殊工程)。
四、改革措施
(一)合并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将社会投资一般工业和房屋建筑类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施工许可”两个阶段合并为“工程开工许可”一个阶段。将阶段内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方案多评合一审查、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含消防、人防、绿建、装配式建筑设计审查)、建设用地批复文件(土地批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开工前8个主要事项(环节)并联办理。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开工许可“一次办”申报表单、办事指南,实现“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一份办事指南、一次审批办理”模式,审批时限压减至15个工作日。
(二)创新“一次办”改革,提高审批效率。大力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审批模式,对列入信用等级红名单或评为市级以上(含市级)“诚信企业”称号和其他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单位(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为法人的企业不适用本办法),创新工程建设项目开工许可“一次办”审批模式,即建设项目规划经济技术指标(规划方案总平面图)已经县规委会审查通过,但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方案、人防工程建设方案、施工图纸还在优化调整阶段,企业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缴纳50%)后,对项目开工许可前必要的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含消防、人防、绿建、装配式建筑设计审查)、建设用地批复文件(土地批件)等事项做出相应承诺后,一次性申请办理项目“工程开工许可”阶段的所有事项,原审批局组织自然资源和林业局、住建局、发展改革科技局、公安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召开项目“多评合一”审查会,对项目规划、人防、消防、绿建、装配式建筑、技防等专业技术指标进行联合审查通过后,一次性办理项目备案确认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副本),项目即可开工建设基础部分工程(±0.00)。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副本)不能办理商品房预售且不能抵押、过户,待企业在承诺时限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含消防、人防、绿建、装配式建筑设计审查)、取得建设用地批复文件(土地批件)、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等所有承诺事项后,经原审批局审查合格后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正本)。
企业未按照告知承诺要求擅自进行地上部分建设的,视为未批先建违法建设项目。若项目方案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发生重大调整变更,导致审批过程中产生的勘察设计、评价评估等各项费用以及不能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或验收不合格的风险,由企业自行承担。
(三)优化前端服务,提升企业满意度。持续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工程建设项目开工许可“一次办”综合窗口,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无差别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涉及事项的业务咨询、申请受理等,解决企业多头跑、重复跑问题,实现“只进一扇门,办结所有事”。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理念,以提升企业获得感为出发点,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有需求的社会投资项目提供“主动对接、全程跟踪、精准订制”的全生命周期服务,努力把各个环节审批“想在企业需求之前、赶在企业工程受阻之前、解决在企业抱怨之前”,按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加速键。
五、保障机制
(一)健全工作机制。原审批局、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发展改革科技局、住建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要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开工许可“一次办”联席会议制度,对在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及时对接、共同研究,确保项目审批各阶段、各环节、全过程无缝对接,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开工许可“一次办”工作联动常态化。
(二)强化协同合作。原审批局牵头统筹推进,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发展改革科技局、住建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同,完善问题反馈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并及时向原审批局推送相关信息,确保改革政策落地落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政务服务平台等媒体,及时发布工程建设项目开工“一次办”改革举措,同时做好政策解读,提高社会知晓度,积极营造推进改革的良好氛围。
附件:1.黄龙县工程建设项目开工许可“一次办”告知承诺制管理规定
2.黄龙县工程建设项目开工许可“一次办”告知承诺事项清单
3.黄龙县工程建设项目开工许可“一次办”告知承诺书
4.黄龙县工程建设项目开工许可“一次办”办事指南
5.关于申请办理XX项目开工许可“一次办”有关审批事项的请示
黄龙县工程建设项目开工许可“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