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黄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30日
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中省市全民健身系列文件精神,整合多方力量,促进体育消费,推动我县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目标,坚持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统筹推进体育产业和旅游、文化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发挥体育在促进健康、文化繁荣、经济发展中的综合作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的体育需求,努力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初具规模、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门类齐全、具有区域生态特色的体育产业体系,形成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市场驱动、融合发展的体育产业长效机制,体育消费成为新的增长点,体育产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一)夯实产业基础。人均体育场地面积高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城镇社区建成5分钟健身圈,乡镇、行政村(社区)公共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比40%以上。
(二)优化产业结构。体育产业各门类协同发展,产业体系更加完善,体育产品更加丰富,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占体育产业增加值的比重持续增长。运动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体育文化等特色产业蓬勃发展,逐步形成知名体育赛事品牌。
(三)改善产业环境。体育产业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全民健身科技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健全,标准体系科学完善,监管机制规范高效,市场主体诚信自律。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放管服”,激发市场活力。
1.优化体育赛事审批流程。优化对体育协会、体育培训机构和体育赛事活动审批流程,对商业性、群众性大型体育赛事活动建立联合“一站式”服务机制或部门协同工作机制,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实施行政许可制度。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可依法组织和举办体育赛事活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的积极性,提高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教体局、各类协会)
2.加大体育赛事活动监管。制定体育赛事活动办赛指南、参赛指引,明确做好体育赛事活动志愿者的招募、培训、保障和激励等工作;完善体育赛事活动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赛事活动“熔断”机制,明确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启动“熔断”机制的情形;进一步规范体育赛事活动相关人员的办赛、参赛、观赛义务。(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公安局)
3.健全体育赛事服务保障。要统筹规划体育赛事活动,明晰体育赛事工作职责,联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体育赛事活动应急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
(二)创新产业机制,优化营商环境。
1.编制体育产业发展规划。结合县域实际,编制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体育产业发展重点,逐步实现区域分工合作、良性互动发展格局,促进体育产业加快发展。重点发展健身服务、竞赛表演、休闲旅游、彩票销售等核心产业,提高服务业比重,优化体育产业结构,培植体育新业态,拓展发展空间。(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发改局)
2.灵活体育场馆运营方式。大力培育体育场馆专业管理运营公司,鼓励以市场化手段运营体育场馆。制定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开放标准和服务标准,推动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为群众健身和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提供场地服务。以体育场馆为载体,整合周边资源,打造健身服务、场馆运营、竞赛表演、商贸休闲等多功能体育服务综合体。有条件的学校可对体育场馆和场馆区域进行物理隔离改造,在教学活动之外的时间向社会开放,并将开放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3.完善全民健身消费政策。进一步优化体育彩票销售网点布局,创新营销手段,稳步扩大销售量。全民健身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一定比例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支持群众健身消费,引导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性群众体育健身服务。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学校、个人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教体局)
(三)丰富赛事活动,促进体育消费。
1.开展全民健身全员活动。要紧扣生态旅游,拓展赛事平台,灵活赛事形式,大力开展休闲体育品牌赛事及各类特色体育活动,推动户外运动发展,提升全民健身意识,激发全员健身热情。(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体育协会)
2.培育赛事活动品牌。着力打造精品赛事活动,完善“春跑”“夏钓”“秋骑”“冬滑”的生态黄龙赛事体系,常态化开展弹弓赛、越野跑、山地自行车、滑雪滑轮、垂钓、艺术体操锦标赛等生态赛事,不断提升赛事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体育协会)
3.办好高规格体育赛事。加强赛事服务培训,提升办赛水平,积极争取中省市高规格的各类体育赛事,带动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体育运动中心)
(四)改善场地设施,拓宽产业发展。
1.推进生态健身设施建设。依托生态资源优势,积极打造与自然环境有机融合、具有当地特色的运动场景。在符合条件的城乡区域建设体育公园和健身步道,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在综合公园、沿河公园、郊区公园、口袋公园中合理配建健身设施。(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各乡镇)
2.加快多元化体育设施建设。利用既有设施、公园绿地、公共用地等,改造或新建一批综合性的健身设施。推动全民运动健身中心升级改造,对游泳馆进行改扩建,实施体育文化建设,满足各类体育赛事和运动锻炼需求。(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各乡镇)
3.完善乡镇体育设施建设。完成乡镇全民健身“三个一”建设,乡镇文化体育广场建设五人制足球场、羽毛球场地和乒乓球活动室。更新乡村健身点、健身室的体育设施,增设适合老年群众锻炼器材,加强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和维护,保障正常使用。(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五)强化“体育+”,促进融合发展。
1.促进体旅融合发展。加强体育产业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鼓励旅游景区因地制宜开发登山、攀岩、徒步、骑行、野外生存训练等体育运动项目,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示范基地。拓展特色体育项目和主题赛事活动,支持和引导旅游景区将体育旅游融入乡村旅游、生态旅游。(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教体局)
2.深化体教融合发展。健全完善体育教学模式,丰富校园体育活动内容;加强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引进专业教练员、退役运动员、体育培训机构等为学校课余体育训练和竞赛提供指导;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名学生掌握2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的比例,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优良率不低于40%。(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3.推动体医融合发展。鼓励医院培养和引进运动康复师,开展运动促进健康指导,推动形成体医融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加强针对不同年龄群体的非医疗健康干预,为不同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导服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教体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依托县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定期研究重大问题,统筹推进体育产业发展。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我县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安全保障。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依法承担安全主体责任,做好运营过程中公共卫生防控预案、公共安全与应急预案等,注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监管,确保体育赛事活动组织与运营安全。
(三)加强督导考核。各部门助推体育产业发展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督查内容,加强过程督促指导和跟踪问效,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滞后、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启动追责问责机制。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部门要积极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途径加强对全民健身宣传,普及科学健身、运动技能、体育文化等知识,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培育体育消费观念、养成体育消费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