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要求和《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专门教育工作的统筹指导,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黄龙县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黄龙县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统筹协调全县专门教育发展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专门教育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拟定专门教育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要问题,研究确定专门学校规划、建设、教学、管理等相关事宜。
二、人员组成
主 任:王吉林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杨柠芗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于连才 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吴俊峰 县教体局局长
王朝阳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成 员:范小秋 县委社会工作部部长
魏宏章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吉东霞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 兵 县公安局副局长
安立红 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德华 县人社局副局长
曹 羽 县发改局副局长
李鸿浩 团县委书记
王 芳 县妇联主席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教体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委员会主任批准,不再另行发文。
黄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