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黄龙县旅居养老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黄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8日
黄龙县旅居养老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旅居养老产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县政府同意,建立黄龙县旅居养老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召集人:县民政局局长、县文旅局局长
成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展改革科技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交运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黄龙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税务局、县气象局分管领导。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的筹备、组织和联络、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局长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同时作为办公室成员参与具体工作。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同时设立综合执法办公室,由县文旅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成,承担旅居养老相关执法工作,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旅居养老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旅居养老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有关单位做好全省旅居养老示范县创建工作,研究解决旅居养老产业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旅居养老产业发展;研究起草支持旅居养老产业发展政策和年度重点工作计划,部署实施养老服务改革创新重点事项;加强成员单位沟通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督促检查旅居养老工作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工作成效,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召集,或由总召集人委托召集人召集,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以及专家参加。
(二)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重大事项经联席会议研究后报县政府决定。联席会议办公室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旅居养老工作的有关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做好旅居养老工作。
(三)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不刻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由县民政局代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