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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启动预公告(第4号)

为保障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前提下,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启动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黄龙县圪台乡圪台村,四址范围以最终勘测定界报告为准。拟征收土地面积0.0267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按《黄龙县2025年度第二批统一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组卷报批,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该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属于住宅类建设活动,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公告时间为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3月4日(十个工作日)。拟于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7日由黄龙县人民政府委托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黄龙县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或个人,同时在本政府网站上发布。

特此公告。

黄龙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