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黄龙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黄龙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3日
黄龙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加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优化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土地供应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助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土地资源利用的分布现状和供给潜力,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施节约优先战略,充分发挥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作用,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原则,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我县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精准的土地要素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从严控制总量。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各项建设的实际需要,对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实行严格控制。对具体建设项目用地规模的审查和控制,防止出现把关不严产生新的闲置浪费和粗放利用的问题。
(二)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力度,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
(三)优化建设用地供应结构。优先保障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合理确定我县城镇建设新增用地总量,促进民生改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四)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优先保障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需要,支持有利于结构调整的项目建设用地,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的项目,不予供地。严格规范土地供应方式,积极探索土地出让方式的优化完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使用标准,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
三、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25年度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59.0715公顷以内(详见《黄龙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中,商服用地6宗,面积14.9346公顷;工矿仓储用地3宗,面积17.424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宗,面积3.94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宗,面积22.7703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2025年度新增建设用地供应量占全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38.5%;原有建设用地供应量占全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61.5%。其中商服用地占全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25.3%;工矿仓储用地占全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29.5%;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占全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6.7%;交通运输用地占全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38.5%。
四、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坚持计划引导,统一有序供应。按照《黄龙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从储备土地着手,重点抓好储备土地供应。对各类用途土地供应采取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先安排基础设施用地,合理安排公共设施建设用地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保证商服用地的适度供应规模。
(二)严格控制指标,认真落实政策。要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能源和棚户区改造等建设项目用地。积极支持新社区、新农村建设的用地需求保障,不断优化住宅供给结构。
(三)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项目指标。
(四)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其他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经县政府同意后以划拨方式供地。
(五)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合理规划增量土地布局,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合理确定规划设计条件,充分利用存量土地,大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优先开发利用空闲、废弃和低效利用的土地,切实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力度。重点支持保障带动群众就业、发展黄龙经济的产业项目的用地供应,打造一批带动力强的重大产业项目落地。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控制指标,严禁超规模供地,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五、计划实施保障
(一)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财政局、发展改革科技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乡镇政府、生态产业园区管委会等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切实做好计划实施工作。对列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项目,用地单位应切实负责,积极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各有关部门对项目办理土地供应涉及相关手续应予充分支持。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对列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积极协调项目推进中出现的征地、拆迁等问题,以保障年度项目建设用地供应顺利完成。
(二)严格执行计划要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一经公布实施后,不得随意变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具体地块,包括列入当年供应的正式项目和后备项目两部分,实行适度弹性、滚动管理。因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土地市场调控政策变化等确需调整国有建设用地计划的,由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协调决策机构集体研究确定后,报原批准机构批准后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提高供地服务效率。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县发展改革科技局会同住建局和重点项目工程责任单位等沟通计划执行情况,协调解决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四)建立监督和奖惩制度。全面落实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对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高、土地利用效益好的乡镇和建设单位,在下一年度计划指标分配使用中予以优先支持。对不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不高、土地利用效益不好的乡镇人民政府和建设单位,在下一年度计划指标分配上予以削减。此外,相关部门还应加强土地供应后期监管,对不按土地供应要求利用土地的,应责令限期整改,如整改不到位的,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从而确保计划真正落到实处。
附件:黄龙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