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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活动轨迹的通告

10月17日,我县报告一名市外返回人员,在健康监测期间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呈阳性,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传播扩散,现就该人员在我县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时间

活动轨迹

10月15日21时30分

该人员由我县点对点从市外接回,送至石堡镇麻地湾居民片区长青三巷家中

10月16日9时41分

步行至工会小吃吃早餐

9时58分

步行至县医院核酸采样点采核酸(院外)

10时11分

步行至人民药店买药

10时14分

步行至福林湾小区门口野山坡洗车店停留

10时19分

步行至福林湾小区门口分玖旺鹏飞超市购物

12时40分左右

步行至麻地湾生活超市取快递

12时55分

步行至麻地湾万成超市购物,随即返回家中,再无外出

请与以上有同轨迹、同时空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和宾馆报备,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如隐瞒不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时刻保持防护意识,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关注官方信息,共同守护黄龙家园。

报备电话:

石堡镇:0911-5623091

城东社区:0911-5626359

城西社区:0911-5628107

咨询电话:

黄龙县联防联控办:0911-3313186

黄龙县疾控中心:0911-5622361

黄龙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