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 财政收支 / 正文

黄龙县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20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改革部署要求,加快建立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黄龙县财政部门多措并举,全面加强县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全年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1.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2020年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同时试点编制“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的编制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由相关预算单位进行编制,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加强对绩效目标的指导、审核工作,重点审核绩效目标的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和可行性,及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预算单位,适时调整。

2.加强绩效目标运行动态监控。2020年所有财政资金实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情况“双监控”。由各主管部门及乡镇政府在每季度末向财政分管业务股室报送绩效目标监控表,及时掌握项目的实施进度、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效益实现情况、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纠偏扬长,促进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

3.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在批复下达年度预算时,通过规范格式同步下达绩效目标,明确部门单位是预算执行主体,负责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4.绩效目标监控结果应用。2020年对未能如期实现绩效目标或绩效运行时效性弱的项目,财政部门用“催办函”的形式予以提示,对部分结转结余闲置资金或绩效目标无法实现的项目资金予以收回。

(二)全年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根据《黄龙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县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黄财发[2020]31号)安排,2019年所有项目支出纳入自评范围,绩效自评按照“统一安排,分头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进行,由各项目实施单位对实施所有项目开展绩效自评,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和指导本级及所属单位的自评工作,成立评价工作组,对本部门或乡镇财政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按照不低于项目总支出50%的评价规模,评价结束后,将绩效评价报告随同项目单位上报的绩效自评表、评分表及佐证资料一并上报财政局对应业务主管股室及债务绩效股。

2.继续开展项目支出绩效重点评价。根据《黄龙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县级财政支出绩效重点评价的通知》(黄财发[2020]104号)安排,在部门开展评价的基础上,对我县扶贫专项资金及其他社会关注度高、围绕黄龙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开展再评价,涉及资金10314.56万元(其中扶贫专项资金5114.56万元),占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35%,将评价结果反馈预算股和相关支出管理股室,对于评价为“优秀”的项目予以奖励,无“较差”项目,评价总体情况将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此项工作的开展成效显著,逐渐推动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通过奖惩提高单位开展工作的积极性。

3.试点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2020年,选取黄龙县编办、黄龙县卫健局开展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涉及资金15084.07万元,对两个部门从组织管理、履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社会效率发挥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介入,也加深了财务人员之间的专业技术交流,为全面开展整体支出评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开展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评价。根据《黄龙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绩效评价的通知》(黄财发[2020]187号)安排,组织评价工作组对全县52个乡镇及部门开展综合评价,通过对基础工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管理和绩效评价等指标进行核实评分,评价结果在全县范围内排名及通报。

(三)评价结果应用

1.项目支出重点评价结果应用。2020年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正在开展中,评价结果将应用于年终目标考核中;其他选取的9项项目支出,根据评价结果,给于实施“黄龙县省道304线与201线高速公路引线工程”的黄龙县交通运输局奖励5000元,其他项目评价均为“良好”,2021年根据需求继续安排预算,并将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2.整体支出评价结果应用。2020年试点开展整体支出2个部门,其中黄龙县编制委员会评价结果为“优秀”,给于5000元奖励。

3.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评价结果应用。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按照绩效评价得分高低进行确定,等次为“优秀”的乡镇或部门各给予10000元公用经费奖励,等次为“较差”或排名在后3名的乡镇或部门扣减乡镇政府、主管部门2021年公用经费5000元,所属二级单位每个单位扣减公用经费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