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20年争取到直达资金21334.32万元,其中正常直达5442万元(含省级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抗疫国债1367万元)、参照直达4308.6万元、特殊转移支付7495.28万元、抗疫国债4088.44万元。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56号)文件要求,我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7245.88万元,用于我县重点生态保护、环境治理、职工养老保险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教育补助经费、基本民生项目等支出11422.013万元、单位工资5823.867万元;政府基金(抗疫国债)4088.44万元,安排用于基础设施建设3790万元,抗疫相关支出298.4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