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各相关单位: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陕财税〔2022〕1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黄龙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黄龙县税务局
2022年4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县级各相关单位: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陕财税〔2022〕1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黄龙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黄龙县税务局
2022年4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