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要求,紧紧围绕省局新时代“六个一”发展思路,在市税务局和黄龙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局进一步强化法治理念,夯实法治建设基础,加快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进程,税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得到了提升,全局税收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现简要报告如下:
一、坚持聚焦主业,组织收入实现新跨越
2019年,我局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全年税收收入任务,抓组织收入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是打赢税务攻坚战。打赢了“金三并库”上线、深化增值税改革、个人所得税重大改革、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等几场重要攻坚战,夯实了组织收入的基础。二是认真开展税源清查,对重点税收企业和重大项目工程实施跟踪管理,坚决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确保税款足额及时入库。三是强化税收征管,抓收入,堵漏洞,为组织收入工作助力。四是加强税收预测,进一步改进税收预测机制,提高收入预测准确率,推动县级预算调整,提高掌控收入进度的能力。
二、突出做到“六个清”,减税降费成效明显
抓减税降费我局突出做到了“六个清”:一是提升站位,夯实责任,确保减税降费思路清。全局上下始终将减税降费作为2019年“一号落实工程、一号督查事项、一号考核任务”,统一思想,提升站位,树立了减税降费工作 “有为才有位、无为就无位,做不好就丢位、失位、降位、没排位”的意识,始终把减税降费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第一位。二是内外并举,精准滴灌,确保减税降费宣传清。结合黄龙县情,实行“上山下乡”式的宣传辅导,帮助纳税人明晰政策口径和执行标准,准确理解、充分享受,确保符合减税降费政策纳税人宣传辅导100%全覆盖。三是精准核算、强化分析,确保减税降费台账清。对标市局任务,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4大类37项103条工作组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挂图做战,对表销号,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四是不折不扣、闭环规范,确保优惠政策执行清。按照行业特点、收入级次对辖区内纳税人进行分类梳理和后续管理,实时掌握分政策、分单位、分类型的详细数据,及时统计享受优惠户数及减免金额,以精准详实的数据支撑政策效应分析,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五是知责明纪、加压推进,确保减税降费纪律清。我局将减税降费工作纳入全年绩效考核,激励干部职工以强烈的责任心对待此项任务。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决杜绝履职不力,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六是自查自纠、强化整改,确保减税降费问题清。对上级开展的一系列减税降费专项督查,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对每次督查发现的问题,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跟踪督办,全面提升了我局减税降费工作质量。
三、优化执法方式,依法治税持续深入推进
一是全面落实取消税务证明事项规定。自2018年12月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的决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等一系列相关文件,累计取消60项税务证明事项,共涉及具体办税事项231项。我局积极部署,认真学习,广泛开展宣传,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取消税务证明事项有关规定,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二是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总局公告2019年第11号规定,及时取消了“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事项,使税务审批事项由原来的7项,缩减为6项。按照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规定,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提高审批工作效率,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如压缩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等四项审批事项办理时间;“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申报的核准”等两项审批事项简并了申请文书和减少了有关材料报送;简化了直接送达税务行政许可文书送达程序,直接在税务行政许可文书末尾的签收栏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收到日期,不再另行填写《税务文书送达回证》。同时根据黄龙县审批服务局要求,继续对现有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施清单要素管理,全部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公开,广泛接受纳税人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2019年,我局共办理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7件,未出现逾期和违规情况。三是全面深化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19年,我局在前期试点推行“三项制度”的基础上,按照总局全面深化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总要求,认真总结,迎难而上,不断将“三项制度”推行引向深入,取得了新成效。第一,阳光执法,执法信息公示工作得到了加强。落实了公示载体,强化了事前、事后公开,规范了事中公示。2019年,全局共办理行政许可37件、行政处罚35件,全部按规定进行了公示。第二,规范执法,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基本落实。统一了记录标准,确保执法记录工作有章可循。把好“系统关”“审核关”“检查关”,实现了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回溯管理。加强业务培训、档案管理、考核管理,执法记录工作规范化水平得到了提升。第三,强化监督,严格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审核主体、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责任,公开审核流程,严格按照总局和省局发布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规范审核,基本做到应审尽审。全年共审核重大执法决定事项4件。2019年,深化推行三项制度以来,全县税务系统执法更加透明、更加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风险得到有力保护,违法现象明显减少,全局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同时对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增强纳税人获得感和满意度起到了巨大地促进作用。四是规范税务检查管理。加强税务检查权管理,按规定县局机关人员一律不配发《税务检查证》,仅对各派出机构具有执法资格和管理权限的15名税务干部发放了《税务检查证》。同时,按照省市县司法部门要求,在陕西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对持有税务检查证的15名执法人员信息,进行了录入和维护,广泛接受司法部门、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税务检查监督,一律实行亮证检查,严禁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频繁检查,切实维护和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五是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全面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以及《陕西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等各项规定,通过加大对各类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监督检查,不断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确保了行政处罚权的正确运用。2019年,全县税务系统共办理税务行政处罚案件35件,其中:一般程序处罚2件,简易程序处罚33件,所有处罚案件事实清楚,适用依据正确,处罚裁量适当,不存在随意处罚的现象,不存在执法不公情况,执行后税务行政相对人未有异议。六是扎实开展税收执法案卷评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税务局关于开展税收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成立了黄龙县税务局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对照市局各类案卷评查标准,工作组对全局2018——2019年两年形成的5卷行政处罚案卷、4卷行政许可案卷,集中开展了评查,评查结果均为良好以上案卷,并将评查结果在第四季度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上进行了通报,客观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案卷评查,规范了全局税收执法文书制作,进一步提高了税收执法质量。
四、推进征管改革,税收业务实现全面整合
一是顺利完成金税三期系统并库上线。国地税金三系统并库是关乎新机构税收业务全面运行的首要和关键,省市县县局都成立了金三并库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兵强将,夜以继日地开展此项工作。我局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数据治理,累计接收任务单232个。同步完成了系统人海压力测试、票证发票初始化、征期运维管理等一系列工作,确保了金三系统并库3月份顺利上线,保证了新机构原国地税业务的有序衔接,实现了国地税真正意义上的合并融合。二是认真做好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和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全面推行。广泛开展相关政策业务和系统操作培训,认真做好系统验证和人海压力测试,及时解决和处理系统运维问题,确保了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和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顺利推行,有力地保障了个税改革和社保费改革的全面实施。三是全面落实《税收征管操作规范(2.0版)》。《征管规范(2.0版》的落地实施,快速实现了新机构税费业务的统一化、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深化了“放管服”改革和优化了税收营商环境。《征管规范(2.0版》,以“三简”(简事项、简资料、简表单)促“放”,还权还责于纳税人;以“三强”(强信用、强风控、强体系监督)促“管”,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健全税务监管体系;以“三通”(通标准、通信息、通渠道)促“服”,从“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视角出发,统一业务标准,简化办税流程,推进业务办理逐渐向便捷化、智能化转变,更好服务纳税人。四是积极推进征管质量5C监控评价工作。具体是指从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管理行为视角出发,以税款征收、纳税服务、风险管控、税务检查、自我纠正及法律救济五个主维度进行税收征管质量监控和评价的管理活动。以此统一全省征管质量监控评价工作标准,进一步提升税收征管效能,推进完善税务监管体系建设。
五、强化权力监督,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
一是继续依托内控监督平台,强化税收执法监督问责。及时成立了黄龙县税务局内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等执法监督考评工作机构,全面加强“两权”监督、税收执法考核、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税收执法质量评价等工作组织领导。充分利用内控监督平台加强对税收执法过错的日常监督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通报税收执法情况,对平台中出现的执法过错预警及时通知整改,形成过错的按月进行责任认定和追究,不断增强税务人员责任风险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有力地提升了全局依法治税工作水平。二是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按期完成了国地税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并库上线工作。根据并库工作要求,编制了《系统管理员采集表》《经济责任人信息采集表》《对口业务部门清单》《对口部门信息采集表》《人员岗位配置信息采集表》等,完成了功能测试,确保内控监督平台并库3月份正式完成上线。三是认真开展内控疑点数据核查,减少和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2019年通过内控监督平台共接收到省局推送的四批内控疑点数据,对涉及我局的4项指标共14条疑点数据,进行了逐条逐户核查,共有8条疑点成立,已按期全部进行整改。
六、重视法制工作,税制建设日趋完善
一是严格遵守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提高文件制定质量。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修订后的税务总局《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 50号),统一规范了县局税务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审议、发布、备案等事项,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会签制度、备案制度、清理制度,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的调查论证,确保文件制定科学合理,指向具体明确,防止违法或不当“红头文件”出现。二是完善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定期开展了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2019年,主要开展了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政府规章和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上报了有关文件清理进度汇总表。同时,及时组织学习和宣传总局、省局、市局发布的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决定、通知、公告等,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确保了税收政策的正确执行。三是广泛征求意见,积极做好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认真开展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调研,广泛搜集政策执行意见或建议,对税收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登记整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制度实施办法》及有关通知规定,按时上报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和年度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专题报告。同时对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类税务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起草意见征集,也严肃认真对待,积极反馈修改意见。通过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准确把握政策导向,力争从政策制定、完善税制角度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四是积极推进各项税制改革,不断促进税收制度日趋完善。2019年,个人所得税重大改革,更大规模地减税降费政策出台,深化增值税改革,降低社保费率等,一系列重大税制改革的实施,既减轻了纳税人负担,助推了经济发展,又优化了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了税制建设。
七、畅通救济渠道,税务争议案件保持零记录
一是加大法律救济宣传力度,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权。2019年重点宣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不断增强纳税人的自我保护意识,畅通法律救济渠道,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二是积极推进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工作。大力开展税法宣传和专业化咨询服务,积极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各项举措和“最多跑一次”事项。建立自助办税厅,推行纳税人自助办税。落实“一窗办”制度,实行集成服务。紧紧围绕纳税人的“痛点”“难点”“堵点”,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千方百计优化和提升税收营商环境,努力建立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从而从源头上有效地预防和化解了税务行政争议事件的发生。三是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复议应诉工作水平。认真学习贯彻《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和《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不断提高税务人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业务知识水平和技能,积极做好复议应诉准备工作,防患于未然。按照市局要求,定期上报《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报表》。一年来,我局未发生一起税务行政争议案件。
八、完善学法机制,税收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学法机制,尊法学法形成制度化。为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增强法治观念,按照市局要求,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黄龙县税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学法讲法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了学法内容,制定了学法计划,明确了学习目标和要求,并将学法讲法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坚持不懈、久久为功。依托黄龙税务法律大讲堂,定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对全体税干进行法治学习教育,不断增强税干的税收法治观念。二是抓住黄龙县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的有利时机,促进法治型税务机关建设。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操作指南》,积极投身到全县法治政府创建活动中,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查找我局在法治税务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正视成绩,补足短板,进一步夯实了全局法治建设基础,有力地提升了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2019年10月,中共黄龙县依法治县委员会表彰了2018年度黄龙县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优秀乡镇、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我局荣获黄龙县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先进单位,极大地鼓舞了全局税干推进依法行政的信心和决心。
九、健全决策机制,依法决策实现科学化
一是制定和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使依法决策有章可依。根据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明确各项重大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制定程序、决策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不断完善县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以及其他各类重要会议召开制度,严格执行会议召开程序,使依法决策形成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充分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依法行政决策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新机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保证征管体制改革后原国地税依法行政工作有序衔接,全面落实新机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及《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按季召开会议,研究和审议全局依法行政重要决策,有力地发挥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依法行政决策中的重要作用。三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不断提升依法决策的专业性、科学性。按照市局要求,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组建了黄龙县税务局法律顾问团队,不断充实和壮大公职律师和法律专业人才队伍,随时为我局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提出法律意见,积极参与税务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查等其他重要事项服务,充分发挥法律人才专业特长,积极促进依法科学决策。
2019年,是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后新机构全面运行的第一年。新机构迎来新机遇,也面临新挑战。经过全体税务干部的共同努力,我局的税收法治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形势催人奋进。高兴之余,我们更要清醒地认识到,全局法治建设工作仍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税务干部进取心不足,业务知识和技能还不能适应新机构工作的全面需要;二是部分税务干部税收法治观念还不强,全局学法讲法的浓厚氛围还未形成。以上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不同程度地制约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影响了全局税收法治进程的整体推进,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2020年,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收官之年,时间紧,任务重,围绕这一目标,我局将加大税务干部学习培训力度,继续深化税制改革,强化执法监督,规范税收执法,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奋力推动全局税收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国家税务总局黄龙县税务局
2020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