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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黄龙县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0年,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要求,我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局新时代“六个一”发展思路,在市税务局和黄龙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进一步强化法治理念,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局依法治税工作进程有力推进,税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得到了提升,全系统法治税务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现简要报告如下:

一、坚定不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推进黄龙法治税务建设的重要举措。我局通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举办黄龙税务法律大讲堂、召开学习研讨会等形式,不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地认识,自觉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积极性明显提高。习近平法治思想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内涵丰富,思想体系科学系统,为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前进方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二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内涵有了更深的理解,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用“十一个坚持”系统阐述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深入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有很强的指导性。三是学以致用,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根本立场、公平正义价值观和科学思维方法,有力地推动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黄龙税务系统的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依法征收,组织收入实现新增长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我局克服新冠疫情等众多不利因素影响,始终坚持依法征收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全年组织收入任务,主要做法有:一是切实加强组织收入领导。深刻认识今年组织收入工作的严峻性,客观分析形势,严格落实落细税务总局“四力”要求,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组织收入,合理化解矛盾,加大对组织收入工作的研究推进力度,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确保收入目标高质量实现。二是切实加强税收预测工作。不断加强收入预测管理和动态监控,保持收入均衡入库,防止了收入的大起大落。上半年,税收预测多次受到省市局通报表扬。三是切实加强重点税源监控。按月督促上报全县重点税源监控表,严格审核,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及时掌握重点税源企业经营状况。四是切实抓好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工作。创新政策宣传方式,充分运用网络等多媒体宣传平台,扩大政策宣传面,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建立健全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加强跟踪督导,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充分发挥好税收调控职能作用,助力企业复工达产。

三、优化执法方式,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推行了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为优化税务部门职责体系和税务执法方式,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权力和责任清单范本>的通知》(税总发〔2020〕3号),组织编制了黄龙县税务局局机关及各派出机构权力和责任清单,具体包括《权责事项清单》及对应的《税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和《权责事项信息表》等内容,共形成县局机关权责事项165项,派出机构权责事项129项(其中办税服务厅111项),并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于9月底前,通过省局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社会进行了公开,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明确了税务部门权力类型,规范了权责事项,严格依法确权、晒权、行权,确保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二是继续落实取消税务证明事项和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规定。对税务总局自2018年底以来公布取消的60项税务证明事项、涉及具体办税事项231项,持续做好落实,通过加强跟踪监督检查,严防变相保留,杜绝将税务机关的核查义务转嫁给纳税人。同时,按照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规定,压缩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间、简并申请文书、减少材料报送、简化送达程序,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2020年,我局共办理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03件,未出现逾期和违规情况。三是持续深化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公示,按照总局《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指引(试行)》,6月底完成了在省局执法公示平台中县局各项应公示信息数据采集、上传,并加强了后续应公示信息的更新管理;对照总局《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试行)》规定,执法全过程记录做到了应录尽录,并不断加强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质量管理,提升拍摄质量,防止流于形式,确保执法规范。2020年,共上传音像记录68条,信息标注率100%;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监督,达到了应审尽审。此外,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及省市税务局要求,我局还积极参加了中共黄龙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示范创建活动,并被推选为全市“三项制度”示范创建参评单位。四是深入拓展“非接触式”办税。为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黄龙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我局不折不扣地落实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14号),深入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积极调整税收管理措施,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纾困解难,具体表现在:明确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拓展网上办税缴费范围,优化网上办税缴费平台,强化线上税费咨询服务,不断丰富多元化非接触办理方式;同时,依法延长申报纳税期限,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切实保障发票供应,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进一步落实“无风险不检查、无批准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的要求,坚持以案头分析为主,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势,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税务检查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减少或推迟直接入户检查,对需要到纳税人生产经营所在地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的事项,须经县局负责人确认,或延至疫情得到控制或结束后办理。严禁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频繁检查,切实维护和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四、 加强法治工作,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不断提高

一是严格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定期开展了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2020年,主要开展了与国务院发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涉及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等,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二是积极做好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认真开展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调研,广泛搜集政策执行意见或建议,对税收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登记整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制度实施办法》及有关通知规定,按时上报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和年度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专题报告。同时对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类税务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起草或修改意见征集,也严肃认真对待,积极反馈修改意见。2020年,按照上级部署,主要完成了《陕西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总局《法治税务建设创建实施办法》及相关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等政策的修改反馈。通过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准确把握政策导向,力争从政策制定、完善税制角度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三是持续推进各项税制改革。进一步巩固深化增值税改革,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现了应享尽享,顺利完成首个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进一步落实落细国家实施的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巩固和拓展政策实施成效。不折不扣落实支持疫情防控的税收优惠政策,坚决扛牢落实支持疫情防控税收政策的政治责任,助力企业复工达产。积极与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联合完成了资源税调研工作。多管齐下,进一步推进了税制建设。

五、完善决策机制,积极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制定和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使依法决策有章可依。根据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明确各项重大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制定程序、决策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不断完善县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以及其他各类重要会议召开制度,严格执行会议召开程序,使依法决策形成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依法行政决策中的领导核心作用。重新修订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黄龙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试行)》、《国家税务总局黄龙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等制度,按季召开会议,研究和审议全局依法行政重要事项,定期听取全县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有力地发挥了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依法行政决策中的重要作用。三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不断提升依法决策的专业性、科学性。按照市局要求,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组建了黄龙县税务局法律顾问团队,不断充实和壮大公职律师和法律专业人才队伍,随时为我局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提出法律意见,积极参与税务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查等其他重要事项服务,充分发挥法律人才专业特长,积极促进依法科学决策。四是加强行政管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法制审核,确保决策的合法性。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坚持抓好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有效化解潜在风险。

六、强化权力监督,严格实施税收执法责任制

一是继续依托内控监督平台,强化税收执法考评。全面加强“两权”监督、税收执法考核、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税收执法质量评价等工作组织领导,利用内控监督平台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及时通报税收执法情况,发现执法过错预警及时通知整改,避免形成执法过错,有力地提升了全局依法治税工作水平。2020年,我局出现预警过错2次,共7条数据,均及时进行了纠正,未形成执法过错,全年始终保持执法过错零记录。二是依托大数据云综合应用平台,充分发挥数风部门风险监督管理作用。成立了县局风险应对小组,加强了风险监督工作组织领导。建立了“税收管理员、分局(所)长、风险股长、分管局领导”四级责任追究制度,层层夯实了责任。规范风险应对方式,全面加强风险督查复审,确保实时风险应对及时、核查深入、回复准确、处置到位、反馈完整、程序合规,风险管理应对能力不断提高。2020年,我局共完成全面风险应对任务和特殊风险应对任务共34户,其中全面风险应对任务4户,特殊风险任务30户,反馈率为100%。2020年接收上级下发实时风险应对任务311户,已全部完成,有问题44户,无问题267户,反馈率100%。三是按期完成各项督察督导任务暨内控疑点核查工作,有效防范和减少税收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2020年主要开展了疫情防控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跟踪督察,个税汇算清缴“回头看”督导,税务系统“小金库”专项检查,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自查,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等一系列专项督察督导工作。同时按时完成了各项内控疑点数据核查。全年共完成总局、省局推送的7批次内控疑点数据核查和整改,有力地强化了内控监督,规范了内部财务管理,堵塞了税费征收漏洞,确保纳税人和缴费人对各项税费政策应享尽享。四是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按时编报2020年重点内部风险防控计划,积极撰写内控指标建设和内控管理建议8条,以及税收执法风险事例4项,不断地促进内控机制建设。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有效化解税务争议

一是健全了税务行政诉讼领导机构。为落实《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税总发〔2017〕135号)以及“放管服”改革要求,依法及时处理涉税争议,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黄龙县税务局关于成立税务行政应诉工作机构的通知》(黄龙税发〔2020〕17号),成立了国家税务总局黄龙县税务局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税务行政应诉个案工作组,切实加强了党委对全面依法治税和税务行政应诉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切实加大法律救济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严格规范各类税务文书送达救济告知事项,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权,不断提高纳税人的自我保护意识,畅通法律救济渠道,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三是积极推进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工作。优化纳税服务,积极落实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8项举措。借鉴宝塔智能办税模式,7月建成了黄龙县智能办税服务厅,内设自助办税服务区、VR体验区、电子办税体验区。智能办税服务厅集成了涉税提醒、自助办税、智能导税、网上体验、虚拟体验、远程交互六大功能,为纳税人带来了更加便捷、高效的办税体验。完善纳税服务投诉整改落实机制。积极宣传我局纳税服务投诉举报电话,引导纳税人通过热线电话进行纳税举报、投诉及咨询,力争将问题消化在基层。严格按照《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和12366纳税服务平台办理纳税服务投诉的要求,规范及时处理各类工单,认真做好投诉举报处理工作。进一步强化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落实,避免纳税人“多头跑、反复找”等问题,最大限度提升纳税人的办税体验感和获得感,减少纳税人投诉。2020年,在省税务局面向全省纳税人开展的满意度调查中,我局总体得分88,位列87名,排在延安市各县区之首。千方百计优化提升税收营商环境,积极解决纳税人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努力建立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事件的发生。四是严格贯彻落实《陕西省税务系统涉税争议前置处理办法(试行)》,及时对申请人在涉税行政行为决定作出前就事实认定、执法程序、法律依据有异议而提出争议解决申请,进行处理,有效化解税务争议。一年来,我局未发生一起税务行政争议案件。

八、增强税务公信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全年主动公开信息数量49条。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事项。政务公开的途径主要是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上公示,主要内容为:纳税服务一次性告知二维码、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公告、非正常户公告、个人所得税改革、优化营商环境、A级纳税人名单等。全年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没有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发生。2020年我局把新闻宣传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项重要途径,加大对县局重点、亮点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纳税人和缴费人对税务局的认同感和归属感。2020年全局在各类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稿5篇,美篇、政府网站发稿32篇。

九、创新宣传形式,不断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充分利用“税收宣传月”,大力开展税法宣传。2020年4月,是第29个税收宣传月。我局围绕“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主题,“多点开花”顺利举办了50天“加长版”税收宣传月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台、制作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用品等方式,广泛向纳税人、缴费人宣传普及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最新复工复产税费政策和税收法律法规知识。同时,县局还组织税务宣传员和青年党员干部“进企入户”,进行税费宣传解读,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税法宣传氛围。二是克服疫情影响,多形式开展税费政策宣传。2020年受疫情影响,实体纳税人学堂未能开办,而主要是通过减税降费直通车、电话辅导、税企微信群、政府网站、张贴宣传海报等“非接触式”方式,第一时间为纳税人、缴费人送上税费相关政策,广泛开展了税费政策宣传。如通过减税降费直通车,累计为200余户纳税人邮寄最新热点问题,及时为纳税人、缴费人排忧解难。三是以全国“宪法宣传周”为契机,精心组织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并结合税收工作进行税法知识普及,发放税法宣传彩页、宣传册,热情解答群众关切的税收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税收法治观念。

十、多措并举,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税务执法资格考试管理,迅速提升新进公务员综合素质。开展税务执法资格考试,是加强税务执法队伍建设,提升税务执法水平的基本要求和重要手段。2020年通过集中培训、模拟考试、答疑辅导等方式,确保新进公务员顺利通过了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考试。二是通过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加强税务法律顾问团队建设。组建了“黄龙县税务局法律顾问团队”。引导法律顾问团队成员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工作,通过实战锻炼,提升法律顾问团队成员综合运用法律知识的水平和能力。三是强化学习培训,推进税收法治队伍综合素质提升。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税务系统各级各类培训、千人百天大学活动、兴税平台手机App学习,以及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丰富学习手段,丰富学习内容,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员业务知识、工作水平和综合能力。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完善组织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的统一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2020年将国家税务总局黄龙县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国家税务总局黄龙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同时调整和充实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强化了组织保障。二是落实工作例会制度。规定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组织形式是领导小组会议。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临时决定提前、延期或增加召开会议。领导小组会议的议题收集、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必须按规定的要求进行。三是加强领导小组自身建设。“打铁还需自身硬”,精心选取学习内容,坚持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学法。健全领导小组成员日常学法机制,制定了年度学法计划,规定了学法内容,明确了学习目标和要求,并将学法讲法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使领导小组成员学法用法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坚持不懈、久久为功,不断提升法律素养。

2020年,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面临困难和挑战更多的一年。经过全体税务干部的共同努力,我局的法治税务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可喜可贺,但也存在许多的问题和不足,需要我们继续拼搏和努力,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税务干部业务素质还不高,还不能胜任当前工作需要;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差距还较大,仍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创建省级法治税务建设示范基地软硬件还不达标,工作任重而道远。以上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影响了全局税收法治进程的整体推进,亟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和“十四五”开局之年,承上启下,也是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的重要一年,“马不扬鞭自奋蹄”,新的一年,我局将以崭新的姿态、昂扬的斗志和只争朝夕的干劲,继续加大税务干部学习培训力度,继续深化税制改革,强化执法监督,规范税收执法,持之以恒地推进依法行政,奋力推动全局法治税务建设迈上新台阶。

国家税务总局黄龙县税务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