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滩镇

白马滩镇

白马滩镇位于黄龙县东南部,距县城43公里,区域总面积476平方公里。全镇辖7个村委会、48个村民小组,总人口8300人,其中农业人口2205户6584人,主要产业是核桃、花椒、野生毛栗子、连翘、中蜂及生态旅游服务业。白马滩镇山清水秀,生态资源得天独厚,现有耕地2.75万亩,核桃2.8万亩;中蜂2.5万箱;野生板栗2万亩;原生连翘资源20万余亩,野生连翘抚育8170亩。

白马滩镇文化底蕴深厚,有广颂流传至今可歌可泣的“赵氏孤儿”故事发源地;有“忠义、忠孝、诚信”感人故事发祥地千手千眼佛寺;有新石器时期人类活动伏羲洞遗址等。近年来,白马滩镇紧紧围绕全县“五统筹六支撑”发展战略,锚定“林产兴县、能源富县、文旅旺县、康养强县”四大定位,成功打造“神道岭”国家AAA级景区、“印象圪崂”国家AAA级景区及白马滩澽水坊特色商业街区、石门峡漂流、东周古寨、暖山河畔露营基地等景区景点,同时,成功打造“印象圪崂—美丽尧头—东周古寨—山水碾子湾”等集休闲、度假、康养、露营、采摘、民俗文化等为一体,“看得见蓝天白云、望得见青山绿水、记得住村韵乡愁”的综合田园韵味休闲旅游度假村,形成全域化、差异化、本土化的乡村旅游新业态,走上了农旅融合的产业发展之路。

白马滩镇先后获得国家卫生乡镇、第十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省级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镇、省级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省级旅游特色名镇、全市人居环境整治样板乡镇等荣誉称号。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社会服务事业。

(三)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四)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和应急防控等方面的服务。

(五)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七)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八)管理民政行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九)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吕政洋(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盘工作。

周明(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盘工作,主抓财务管理,分管镇财务办公室和后勤办公室。

陈剑(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工作;负责镇文化旅游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镇文化和旅游小分队;联系县人大办、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旅公司等;

丁西平(党委副书记):负责镇办公室、基层党建、政法、社工、信访维稳、深化改革、保密、团委、妇联、残联、关工委、红十字会、计生等工作;兼任镇机关党支部书记。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镇党政办公室、镇平安法治办公室;联系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委编办、县委党校、县档案馆、县法学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关工委、红十字会等;

王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镇纪检监察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办公室;联系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等。

李峰(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负责镇河长制、防汛、人居环境、地质灾害、生态环保、气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申诉等工作,协助党委副书记做好党建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代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联系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黄龙分局、气象局、防汛办、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等;

杨承霖(党委委员、人武部长):负责人武、就业创业、退役军人、医保、人社、镇宣传报道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县人武部、县人社局、县武警中队、县企养办、县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

焦剑(党委委员、副镇长):负责镇项目前期工作、政协、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创文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县发改局、县政协、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县文联等;

王凯(党委委员、副镇长):负责镇林长制、防火、国土、封山禁牧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黄山局、县防火办、白马滩林场、柏峪林场等;

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承担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和日常管理、民政、拥军优抚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服务等工作。负责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等工作。

负责人:张宪    联系电话:0911-5977103

综合行政执法队:承担辖区综合执法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依法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相关行政执法职责,建立与县级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统筹辖区驻镇执法机构,纳入镇统一指挥协调,对外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

负责人:暂无    联系电话:0911-5977103

农业农村服务站:承担辖区内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工作。承担生产经营、集体资产管理、土地流转等服务工作。

负责人:暂无    联系电话:0911-5977103

公共事务服务站:主要职责:承担辖区内村庄交通、公共设施建设与维护。负责村庄基础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集贸市场等服务性工作。

负责人:欧阳庆华    联系电话:0911-5977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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