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崾崄乡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崾崄乡宅基地和建房规划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站所、各村委会:

为进一步做好崾崄乡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规划、审批管理工作,经乡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崾崄乡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通知如下:

组 长:景 烽 政府乡长

副组长:周 勇 人大主席

孙德龙 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王向龙 主任科员

聂 帅 党委副书记

薛 超 纪委书记

景 瑞 副乡长

董 超 武装部长

王 洋 副乡长

马晓明 崾崄乡派出所所长

王海超 副乡长

郑 旭 农业农村服务站站长

张 磊 市场监管所所长

李永超 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王 锋 崾崄乡国土所所长

各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政府办公室,主任由孙德龙担任。

领导小组及成员职责如下:

1.崾崄乡宅基地和建房规划领导小组职责:对崾崄乡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建设等相关机构联审结果进行讨论,并形成意见,决定是否发放《宅基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崾崄乡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建设等相关机构联审,并将联审结果上报领导小组,通过后核发《宅基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立宅基地和建房审批管理台账,对有关材料进行归档留存,并及时将审批情况报送县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备案。对宅基地使用、建房施工全程监管,施工完成后组织竣工验收并指导村民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3.农业农村服务站职责:审核是否符合一户一宅要求,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要求是否经过审核公示;

4.自然资源机构职责:审查用地是否符合设计规定,设计风貌是否与乡村环境相协调;

5.住房建设机构职责:审核建房是否符合设计规定,设计风貌与乡村环境是否相协调;

6.包村领导职责 :负责所包村组村民宅基地和建房前期申请等事项的初审及建房期间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7.各村级组织职责:对村民申请宅基地及建房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在《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表》上签署意见,上报乡政府;

8.村民申请宅基地及建房申请审批流程,具体可参照崾崄乡宅基地和建房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流程示意图(附件一)。

崾崄乡人民政府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