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黄龙县2025年封山禁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黄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20日
黄龙县2025年封山禁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全县生态建设成果,保障森林资源稳定,维护生态安全,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封山禁牧专项整治,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封山禁牧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封山禁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放牧破坏林草资源的行为,有效遏制违法放牧现象,进一步健全完善设施养畜管理长效机制,为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打下坚实基础。
二、整治内容
(一)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对标对表、逐条落实,积极整改“封山禁牧政策宣传、区域划分、责任人落实、投诉举报电话、界桩围栏和标牌的设立”等基础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全力遏制县域内违法违规放牧问题。严厉打击各类野外放牧行为,对屡禁不止的,要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坚决予以禁止。
三、整治措施
(一)实行销号管理。按照专项整治台账,逐区域、逐问题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对违规放牧问题进行彻底整治,实行销号动态管理,每10日将销号情况报县封山禁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开展督查督办。县封山禁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督查组,通过联合督查、随机抽查、重点区域检查和现场督办等形式,督导各乡镇、村组落实封山禁牧工作职责,坚决遏制违法违规放牧行为。
四、工作安排
(一)集中整治阶段(即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用60天左右时间开展封山禁牧集中整治,使野外违法放牧现象得到基本遏制。
1.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县级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乡镇长为成员的封山禁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退耕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县退耕中心主任担任,负责处理专项整治日常事务。10月20日前,各乡镇要按照《黄龙县2025年封山禁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成立封山禁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封山禁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报县封山禁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积极动员乡镇执法和辖区林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广泛宣传封山禁牧、舍饲养殖的政策法规,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封山禁牧工作的思想认识。
2.摸清底数,建立台账。10月21日至10月31日,各乡镇组织各村组全面排查本辖区内羊子存栏数量、圈舍条件、饲草产量、养殖劳动力等情况,逐村组、逐农户登记造册,建立养殖户管理档案,10月31日前报县封山禁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分类施策,集中整治。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乡镇结合县专项督导反馈和自查发现的问题,全面开展集中整治,组织专门力量,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转型措施,确保养殖户稳定增收;对羊子存栏量过大且没有标准化圈舍和稳定饲草来源,以及身体条件不具备舍饲养殖能力的养殖户,限期予以清理取缔;对偏远拐沟山区及市、县、乡交界处等重点区域进行巡查排查,严厉打击野外偷牧、放牧和跨区域游牧等违法行为,辖区派出所、林场协同乡镇开展综合执法,对违法违规放牧行为进行集中查处;对严重破坏未成林造林地,导致林业建设项目不达标,造成资金浪费的,要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二)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2月1日起至12月30日)。各乡镇在封山禁牧取得阶段性进展、野外放牧得到有效遏制、舍饲养殖管理趋于规范后,进一步夯实镇村级林长、村组护林员和林草地所有人(经营单位或经营人)的管护责任,不断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持续巩固提升整治成果。12月5日前,各乡镇将问题整改情况报县封山禁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整治结束后,通报专项整治情况,适时召开全县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成效明显的乡镇进行表扬,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导致违法放牧屡禁不止、林草植被仍遭破坏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封山禁牧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加强领导,扎实推进。乡镇政府要切实履行封山禁牧属地管理责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机制,完善出台舍饲养殖扶持补助政策,保障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要在“疏”字上下功夫,落实各级支农惠农扶持政策,指导规范舍饲养殖,引导不适合养殖的农户转产转业。
(二)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专项整治期间,将成立四个督查组,由县封山禁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抽调相关人员参与,适时组织开展明查暗访,不断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对存在问题将书面函告乡镇主要领导,并对整改情况跟踪督查;县融媒体中心将适时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对措施不力、工作滞后、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且长期整改不达标、持续破坏生态建设成果的乡镇,将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对因包庇、干涉、阻挠专项整治行动,导致工作不能顺利推进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微信公众号、入户讲解等形式,对党中央和省市关于生态建设、封山禁牧、产业发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广泛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特别是对重点养殖户,要组织专门力量,把关于封山禁牧的政策讲明白、讲清楚、讲透彻,教育引导群众科学养殖、保护生态,推动形成全县动员、全民参与、全社会支持封山禁牧的浓厚氛围。
附件:黄龙县2025年封山禁牧专项整治行动督查组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