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黄龙县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黄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3日
黄龙县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依据《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防治办法》《延安市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结合延安市2026年气候预测、我县地质灾害现状与防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现状及上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概况
(一)地质灾害现状
1.隐患点情况。全县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54处,分布于6镇22个行政村,威胁164户333人、房屋649间,直接威胁财产价值约0.63亿元。按灾害类型划分,崩塌44处(占81.5%)、滑坡10处(占18.5%);按受威胁对象划分,道路隐患27处、居民区隐患27处(各占50%)。乡镇分布,石堡镇22处、白马滩镇15处、界头庙镇9处、瓦子街镇4处、圪台乡2处、崾崄乡2处。
2.风险区情况。经实地复核认定,全县落实管控措施地质灾害风险区30个,威胁88户193人、房屋548间,财产价值约0.18亿元。其中极高风险区2个、高风险区26个、中风险区2个,主要分布于白马滩镇(12个高风险区)、石堡镇(1个极高风险区、7个高风险区、1个中风险区)、界头庙镇(4个高风险区)、瓦子街镇(1个极高风险区、1个高风险区、1个中风险区)、圪台乡(2个高风险区)。
3.高发特征。灾害类型以崩塌、滑坡为主,强降雨、冻融循环、人类工程活动(切坡建房、道路施工)是主要诱发因素,重点影响交通干线、旅游景区、农村居民区。
(二)上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概况
2025年未发生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事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12次,成功紧急转移安置群众464户864人。核销隐患点5处(界头庙镇胶泥胡同村崩塌、界头庙镇将军峁村崩塌、石堡镇砖瓦窑沟崩塌、白马滩镇谢家坡崩塌、白马滩镇崖桌村崩塌),新增隐患点3处(界头庙镇张玉成屋后崩塌、界头庙镇关明芳屋后崩塌、界头庙镇界子河村崩塌),完成554个省下发风险区图斑实地复核;实施石堡镇东沟西侧崩塌治理项目,开展应急演练94场、培训8次,覆盖群众1500余人次。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气象依据
根据延安市2026年气候预测,全市年景总体偏差。春季(4-5月)降水量60~100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1~2成,5月出现倒春寒的可能性较大;主汛期(6-8月)降水量预计250~300毫米,较常年偏少0~1成,但“七下八上”期间极端强降水风险突出;秋季(9-11月)降水量10~30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少0~2成,秋淋开始时间较常年偏早,连阴雨引发缓变性滑坡和崩塌风险增加。
(二)灾害趋势判断
1.发生频次。2026年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和危害程度较2025年略有降低,仍以滑坡、崩塌为主。
2.高发时段。主要集中在6-10月,其中7月下旬-8月上旬为高发期;春季冻融期(3-4月)、秋季连阴雨期(9-10月)为次重点防范时段。
3.重点区域。石堡镇(砖瓦窑沟、东沟、安善村等极高风险区)、白马滩镇(石门村、柏峪村、景区沿线)、瓦子街镇(镇区、蔡家川村)、界头庙镇(红罗圈村、界头庙村和242国道沿线);国道242、327和县道石堡-红石崖-白马滩等交通干线;穆柯寨、无量山等旅游景区;农村切坡建房集中区。
三、重点防范区段和防范期
(一)重点防范期
1.主汛期:6月1日-8月31日,聚焦短时强降雨、集中暴雨,严防坡面失稳、沟谷汇流引发突发性地质灾害,强降雨时段每2小时巡查1次。
2.秋淋期:9月1日-11月10日,重点防范连阴雨引发的缓变性滑坡和崩塌,加强土壤墒情监测和隐患点动态巡查。
3.春季冻融期:3月1日-4月30日,防范冻融循环导致的边坡松动、崩塌,重点巡查北侧阴坡、高陡边坡区域。
4.特殊节点:工程集中施工期、节假日(游客集中时段)、夜间强降雨时段,加密巡查频次,强化应急值守。
(二)重点防范区段
1.交通干线区段:国道242石堡镇泄湖-瓦子街镇丁家湾段、国道327石堡镇吉家河-白马滩镇石门段、县道石堡镇吉家河-红石崖段、县道神道岭-柏峪王庄村段、县道白马滩镇石门-红石崖十亩地段,重点防控高陡边坡、施工路段崩塌滑坡风险。
2.旅游景区区段:穆柯寨景区、无量山景区、树顶漫步景区、神道岭景区和龙城新天地音乐喷泉临崖临沟路段、游客集散区,防范崩塌、滑坡对游客安全的威胁。
3.居民区区段:石堡镇砖瓦窑沟、东沟、曹店村;白马滩镇石门村后石门组、柏峪村寺儿组;瓦子街镇镇区、蔡家川村南窑组;界头庙镇界头庙村242国道东侧、红罗圈北商州组;圪台乡圪台村白岩组;崾崄乡白城桥村贺家沟组,重点防控切坡建房边坡、老旧居民区周边隐患。
4.工程建设区段:在建交通工程、城镇建设工程、农村建房施工区域,防范工程开挖引发的地质灾害。
四、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一)隐患排查整治任务
汛前(5月15日前)完成全县54处隐患点、30个风险区全覆盖排查,建立“一隐患一档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汛中(6-8月)每月开展1次动态巡查,强降雨后24小时内完成重点区域复核,全年新增隐患整改率100%;汛后(9月底前)完成隐患点复核销号,对已治理隐患点开展效果评估,形成闭环管理。
(二)监测预警建设任务
完善“人防+技防”监测体系,确保专业监测设备在线率不低于95%,54处隐患点全部配备专职监测员,30个风险区明确巡查员;6月1日前完成“县-乡-村-点-户”五级叫应链条优化,实现预警信息100%直达受威胁群众,落实部门联动预警机制;每年开展2次监测员、巡查员业务培训,邀请县级平战结合技术支撑单位、市级技术专家授课,提升识灾、报灾、预警能力。
(三)工程治理与避险搬迁任务
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5月31日前完成石堡镇东沟西侧崩塌、白马滩镇石门村崩塌治理项目主体工程施工,严格执行国家技术规范;6月30日前完成项目初步验收并正式投用,及时消除两处隐患点对周边群众、基础设施的安全威胁;扎实推进避险搬迁安置,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界头庙镇242国道东侧滑坡影响区6户受威胁群众的移民搬迁安置任务,同步做好搬迁群众生活保障、后续帮扶等工作,确保群众“搬得出、稳得住、无顾虑”,彻底脱离地质灾害风险。
(四)应急处置准备任务
5月底前修订完善县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各乡镇、行政村完成“一页纸”避险预案编制,报县自然资源、应急部门备案;主汛期前(5月30日前)完成全县12个重点村(隐患点集中村)应急演练,模拟夜间强降雨、断网断电等场景,实现受威胁群众演练全覆盖;6月1日前完成县级应急物资补充储备,乡镇、村两级按标准配备预警设备、抢险工具、生活物资。物资储备实行“分级管理、按需调配”,优先保障重点区域。
(五)宣传教育任务
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世界地球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不少于4场,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以上,普及地质灾害识灾、防灾、避灾知识;推动防灾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全年开展入户宣传不少于800户,向受威胁群众逐户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明确预警信号、撤离路线、联系人。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措施
1.属地管理责任。县政府负总责,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牵头统筹;各乡镇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镇长为直接责任人,每月向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报送防治工作台账,负责辖区内隐患排查、巡查值守、转移避险等具体工作;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为一线责任人,负责逐户通知预警信息、组织群众撤离、协助现场管控,建立特殊人群(老弱病残孕)帮扶转移台账,实行“一对一”包联;监测员每日巡查、即时上报;巡查员每月排查、定期反馈,实行“巡查日志”制度。
2.行业监管责任。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牵头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负责隐患复核、监测指导、预警发布、项目治理,对接市级部门争取技术支持;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应急预案修订、应急演练组织、抢险救援、转移安置、救灾救助、应急物资保障,落实部门联动救援机制;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干线沿线隐患排查治理、道路封控抢通、施工路段防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镇切坡建房、在建工程管控,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与“三同时”制度;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景区隐患排查、游客疏导、临时关闭管控;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学校隐患排查、师生培训演练;县水务局负责河道、水库、淤地坝隐患排查,水情监测共享;县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短临预警、联合会商,预警信息靶向推送。
3.主体责任。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落实“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制度,承担治理费用,未落实评估的一律停工;房屋户主对自家房前屋后高陡边坡履行巡查责任,配合转移避险,不得违规切坡建房。
(二)监测预警措施
建立气象、自然资源、应急、水利等部门联合会商机制,汛期每日会商,强降雨时段每小时会商,精准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警信息发布实行“四位一体”,微信群即时推送、村村响广播循环播报、责任人电话通知、偏远地区上门敲门,确保夜间预警“叫应到人”;严格执行“123”响应机制,红色预警1小时内叫应到位、立即撤离;橙色预警2小时内叫应到位、提前撤离;黄色预警3小时内反馈响应、加密巡查,撤离情况即时向县自然资源、应急部门上报。
(三)应急处置措施
落实“三个紧急撤离”要求,遇红色预警、险情迹象明显、强降雨持续且风险不明时,果断组织撤离,险情未解除前严禁人员回流;完善应急救援队伍联动机制。县级组建专业抢险队伍,乡镇组建应急分队,确保30分钟内抵达险情现场;规范灾险情信息报送,1小时内首报、续报及时、终报完整,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三断”情况下启用卫星通信保障。
(四)源头管控措施
极高风险区、高风险区、隐患点范围内原则上禁止新建住房和工程项目,确需建设的必须开展专项评估并落实防控措施;开展违法违规切坡建房、工程开挖专项整治,采取“拉网式排查+重点核查”模式,对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置,形成有力震慑,坚决遏制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的势头;加强农村建房规划管控,乡镇、村两级严格把关建房选址,对切坡建房户实行“先评估后建设”,未落实防护措施的不予审批。
(五)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依托县地质灾害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统筹协调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
2.技术保障。充分发挥县级平战结合技术支撑单位作用,邀请其参与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工程治理等全过程技术指导;对接市级“平战结合”技术支撑单位,建立“市级专家+县级技术支撑单位+乡镇一线人员”技术帮扶体系,提升防治专业化水平。
3.督查问责。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联合县政府督查室、县地质灾害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每月开展1次专项督查,重点核查责任落实、隐患排查、巡查值守、预警叫应等工作落实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追责相关责任人责任。
4.物资保障。县级储备警示牌、应急广播、手电筒、雨衣雨鞋、帐篷、应急食品等物资,乡镇、村两级按受威胁人数1:1.2比例储备应急物资,6月1日前全部到位,物资实行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按需补充。
附件:1.黄龙县2026年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点一览表
2.黄龙县2026年地质灾害风险区群测群防点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