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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中共黄龙县委党校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中共黄龙县委党校:

为深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切实保障我县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综合价值,经2025年县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决定,同意将中共黄龙县委党校位于石堡镇大坪村龙城之窗用地4.8429公顷(72.6435亩)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后划拨给县民政局使用。

黄龙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0日